近日,苏州相城区人民法院判决一起劳动纠纷案。2020年8月6日下午,家政阿姨赵某光脚在雇主家客厅拖地时不慎滑倒,经医院诊断为左髌骨下极骨折。赵某共计支付医疗费10853.92元。雇主考虑到阿姨在家中受伤,支付了8000元补偿。经鉴定,赵某误工期为四个月,赵某认为自己摔倒因雇主家地砖太滑,要求其承担全部赔偿。法院审理认为,赵某作为专门的家政人员,在从事拖地此类打扫卫生的一般家务时,应尽到相应的谨慎注意义务,故驳回赵某诉讼请求。
编辑:黄 敏
审核: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