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与李某(另案处理)平时喜欢一起出游。2020年11月左右,2人在福建南安市官桥镇某某村游玩时,发现两处疑似古墓的墓碑,便动起歪心思,后李某又在官桥镇某某村某山上发现一处疑似古墓。同年12月,陈某通过QQ与网友高某预谋盗掘古墓葬。其间,高某邀集吕某、赵某一起。高某、吕某、赵某到达南安与陈某汇合后,陈某便安排李某带高某、吕某、赵某去盗掘地点“挖宝”。12月24日17时许,李某误以为陈某所指的地点是其在官桥镇某某村某山上发现的疑似古墓,便将几人带到那里,几人到达“目的地”后,因吕某等人认为该处不像古墓从而放弃盗掘。次日凌晨6时许,几人被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高某、吕某、赵某以牟利为目的,共同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其行为均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日前,法院判处被告人陈某、高某、吕某、赵某拘役4个月至3个月不等。
编辑:黄 敏
审核: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