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6日,北京的白先生将自己的车停放在某停车场。8月17日一大早,他准备开车出门,却意外发现车辆损坏。车辆没有移动过,但有动物咬过的痕迹,白先生于是拨打122和110报警。调取监控后,他看到有几只流浪狗曾出现在自己车身周围,怀疑车辆受损是动物致损。向保险公司报案后,白先生将车辆开往4S店维修。2021年8月18日,保险公司前往4S店为白先生定损,理赔员并未就车辆致损原因作进一步鉴定,保险公司据此认为,车损情况不符合车损理赔条款内容,拒绝向白先生赔付。无奈之下,白先生将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原告报案和庭审中均称可能是几只动物造成的,被告亦未走鉴定程序,且未提交其他证据予以佐证,属于事故原因不明确的情况。现案涉车辆客观发生损失,被告未对除外责任举证的,应当赔偿。近日,法院判定被告某保险公司赔偿原告白先生车辆维修费用11170元。
编辑:黄 敏
审核: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