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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海域治理有新招 安全条例再“扩容”

2022-12-02 来源:闪电新闻

  (YMG全媒体报道)《山东省烟台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新修订的《烟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昨日上午,烟台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烟台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烟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解读新闻发布会,介绍、解读了两部条例的出台背景、制定过程、主要内容和特点。


  《烟台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规划引领、陆海统筹为原则,对规划制定与实施、重点海域总量控制、湾长制、监测与评价、协作机制等工作提出要求,把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总闸门”。修订后的《烟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新增设了有关非煤矿山、高空作业安全保障和安委会、工会监管职责的规定。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化了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或者安全总监、其他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坚持问题导向保护海洋生态新增有关非煤矿山安全保障规定


  对法律条例的宣传解读是为了推动法律条例更好地贯彻落实。发布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郑玉堂对两部条例进行了解读。


  《烟台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是继烟台市制定的《烟台市海岸带保护条例》《烟台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烟台市养马岛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烟台市芝罘岛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之后,第五部针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包括总则、监督管理、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应急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七章五十条。条例以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线,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系统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充分体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做到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郑玉堂介绍。


  《烟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而上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于2021年相继进行了修改,导致烟台市现行条例出现了与上位法不一致的情况。为尽快做好与上位法的衔接,烟台市通过修法切实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措施,努力解决烟台市安全生产工作实践中的难点问题。修订后的《烟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共四十二条,针对烟台市近几年安全生产出现的问题,新增设了有关非煤矿山、高空作业安全保障和安委会、工会监管职责的规定,修改或者删除了与上位法不一致的条款。


  推进湾长制创建工作打好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


  近年来,烟台市以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为牵引,坚持“治口、治河、治岸、治海”协同推进,入海河流水质持续改善,入海河流国控断面消除劣Ⅴ类水体,2021年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94.9%,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


  “下一步,将以贯彻落实《烟台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为契机,聚焦突出海洋生态环境问题,着力推进湾长制、入海河流治理、美丽海湾创建等工作,深入打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董利国在发布会上表示。


  推动套子湾、庙岛群岛海域等创建国家级、省级“美丽海湾”。以“净滩行动”为抓手,紧盯岸滩垃圾、渔港及渔船停泊点整治、渔业生产垃圾、海洋塑料垃圾等老百姓身边的突出问题,深化污染溯源和精准治理。


  着力推进入海河流总氮削减。制定入海河流“一河一策”整治方案,推进全市42条入海河流总氮等主要入海污染物的上下游协同减排,切实减轻污染物排海压力,力争入海河流总氮浓度有效削减,促进近岸海域水质持续改善。


  进一步推进入海排污口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在今年完成全市5275个入海排污口整治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入海排污口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并在海水养殖排水口监测及执法监管方面,探索烟台模式、烟台路径。


  充分发挥湾长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城市污水处理、渔港商港修造船厂、海水养殖污染防治等生态环境监管力度,着力推动城市污水处理和雨污分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渔业养殖污染防治等工作,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构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


  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培训落实守好安全生产底线


  新修订的《烟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对进一步规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发布会上,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门寿卫介绍了推动《烟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宣传贯彻落实的有关情况。


  集中开展对《烟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宣传报道,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创新开展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宣贯活动,积极推进《条例》贯彻实施。开展送法上门活动,向各级领导干部、各部门和企业发放《条例》手册,对《条例》进行多渠道宣传报道、全方位阐述解读,在全社会形成强大舆论氛围和宣传声势。


  广泛组织学习测试,各区市政府(管委)常务会议要集体学习《条例》,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全市县级领导干部进行《条例》知识集中测试,应急管理系统、各级安全生产指挥部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条例》知识测试,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培训。以考促学,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条例》条款内容。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科学制定宣贯落实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分工,健全保障措施,推动各项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充分利用《条例》赋予的新的执法手段和处罚措施,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升。



文字:衣玉林

编辑:黄   敏

审核: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