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先进、弘扬正气、激励队伍,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通报表扬全区法院“担当作为好干警”的决定》。准格尔旗人民法院沙圪堵人民法庭庭长陈建荣荣获“担当作为好干警”荣誉称号。
沙圪堵人民法庭
一级法官陈建荣
陈建荣,男,1969年10月14日出生,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人民法院沙圪堵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近年来,该同志平均每年审结各类诉讼案件220件(所有文书均由自己制作),案案过硬,件件合格,无一投诉、无一超审限案件,无一错案,无一上访、缠诉案件,无发回案件。由他倡导并积极开展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已被地方复制到医患、劳动、环保、物业等多领域,且成为地方社会治理的名片,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曾做过专题调研。
该同志曾多次被评为院先进工作者、优秀法官、全旗优秀政法干警,2017年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2020年3月被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区法院办案标兵”称号。2014年,准格尔旗人民法院交通事故专业法庭被市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2014年9月陈建荣同志在全区基层法庭现场会上关于该法庭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作了典型经验交流发言;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内刊介绍过他的工作经验;2016年该法庭被评为全区法院先进集体;2018年初该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准格尔旗人民法院成立47年来首次获得全国性奖励)
推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努力让“枫桥经验”落地见效
从2014年开始,他积极探索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处理新模式,交通事故案件先由交管部门调解,再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两轮调解仍不能解决的,由法庭介入调解,之后进入诉讼程序。重大案件实行联合调解,使得三方诉调对接工作逐步形成了“无缝对接”,形成了“一站式”的处理模式。他每年参与三调联动在诉前调解交通事故纠纷700件以上,倾注了他不少心血,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劳动。在多元化纠纷联合调解工作上,不记业绩,没有任何报酬,多年来,是30年党龄的老党员用为人民服务的坚定信念,支撑他一直这样走下来,得到了市中院党组的充分肯定,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2021年他在沙圪堵人民法庭,率先落实中央深改委的《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利用法庭诉前调解室,邀请旗综治中心调解委员会进驻法庭,创造性开展流动式“一站式”纠纷解决模式,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联动的大调解体系,形成了诉调对接的联动机制,在矛盾纠纷不能调解时,就地起诉立案,为群众提供便捷的“一站式服务”。有法官参与前端化解的大调解体系并运作,调解成功率得到了大幅提高,2022年1-6月开展诉源治理工作以来,已诉前成功化解长达10年之久且不间断群体性信访的民间借贷纠纷211件及劳动纠纷等共计420件,为一方平安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得到了上级法院的高度认可,并将全市法院诉源治理现场会的亮点确定在沙圪堵法庭。
清正廉洁守初心
公正不阿担使命
多年来他始终保持职业良知,保持清廉如水、执法如山的本色,严格遵守“五个严禁”“三个规定”等审判纪律和廉政规定,不为金钱所诱,不为人情所惑,干干净净做人。有时候一些当事人通过熟人和他打招呼,但都一次次尊重了事实和法律。为了肩上的“天平”,为了法官的神圣责任,为了忠于法律,忠于人民,他宁愿做一个不通情达理的法官。
文字:贾 立、柴喜清
编辑:黄 敏
审核: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