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儿子3年未尽孝,母亲起诉儿子返还370万元购房款的案子。该案中,杨母将原有住房出售后所得的370万元分多次转给儿子购买新房,杨母名下已无任何房产,而儿子因妻子与母亲存在矛盾,长久未与母亲联系,未尽赡养义务。如果将案涉款项认定为赠与,则在母子关系不睦的情况下,母亲不仅积蓄全无,还可能面临被儿子赶出家门的风险。法院结合在案证据,认定购房款性质为借贷,儿子应当予以返还。
编辑:黄 敏
审核: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