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湖南株洲的陈女士开着自家的红色奔驰小车停在某公司一楼前的马路边,紧挨着公交车站。停好车后,她去附近店里取东西。不久后,该公司大楼外墙上的废旧铁质油烟管道从天而降,砸到奔驰车的前部,致使该车的车顶、A柱、前挡风玻璃、右前门、引擎盖等多部位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还好当时车上没有人。事后,陈女士多次找到大楼所属某公司索赔,但都被拒绝,陈女士无奈将该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陈女士将车辆停放在公交站附近的行为,虽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但案涉事故的发生是被告公司未尽到对其房屋及设施的妥善管理、维护之责任所致,陈女士违法停车的行为与车辆损害结果的发生不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陈女士违法停车的行为对此事故造成的损失无过错。近日,法院判决被告向陈女士赔偿损失共计108564元。
编辑:黄 敏
审核: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