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得闲暇,翻阅昔日发表的“豆腐块”文章,首页那篇署名并非我的小文,如同打开了记忆的闸门,将我的思绪拉回到三十七年前。
1988年,我考入师范学校,生活陡然从初三的紧张节奏中解脱出来,便打算在课余时间找些事情做。恰逢教我们语文的是一位刚从河南大学毕业的常老师,他张罗着成立了文学社,一心要让我们的文字变成铅字。在社友的带动下,我积极参与活动,随后也鼓足勇气动笔写作。
未曾料到,我的第一篇小小说竟在全校“青青草”文学大赛中荣获一等奖,常老师还以文学社的名义将我的文章投给了市日报。
两周后的一个课间,我路过政教处,听到里面传出笑声:“老常,恭喜啊,作品发表了!”我快步走进去,看见几位老师正在传阅当天的报纸。副刊头条下方,赫然印着常老师的名字。仔细一读,那是我写的那篇小小说,只是标题被编辑修改了。
原来,我在誊写稿件时,通联地址写的是学校文学社,联系人留的是常老师的名字,编辑误把联系人当成了作者。看着自己的文章署着别人的名字,那一刻,心里闪过一丝酸涩。但无论如何,这是我的文字首次变成铅字。从此,我读书写作的劲头更足了。
一个月后,常老师把十元稿费交到我手中。握着这来之不易的首笔稿费,我难掩内心的激动。
次年四月,那篇文章突然出现在学校所在地的县级晚报上,文末还清楚地标注着我所在的学校和班级。那时投稿都是通过信件邮寄的,回想起来,我给这家晚报投稿其实更早,想来是稿件曾被遗漏,后来又被重新发现。
没过几天,常老师接到晚报编辑的电话,有人举报此文涉嫌“剽窃”,说是去年别人在市报上发表过的作品。听口音是位年轻的女编辑,语气中透着焦虑与不安。
常老师笑着说:“别急,明天我带作者亲自向您赔礼。”第二天,我跟着常老师见到了那位女编辑。误会澄清那一刻,她不好意思地笑了。
阴差阳错,我由此与编辑老师结下不解之缘。在我之后的成长与写作道路上,她给予了我珍贵的指引。这份亦师亦友、如姐弟般的情谊,跨越三十余年的时光,至今依旧温暖如初。
时光流转,铅字会慢慢泛黄,报纸会渐渐变脆,但有些东西永远不会老,比如第一次接到编辑电话时的心跳,比如那些在文学道路上曾照亮过你的人。真正值得我们铭记的,从来不是名字印在哪儿,而是那些在你懵懂青涩时,愿意为你多看一眼、多问一句、多留一盏灯的人。
排版:黄二琴
初审:黄二琴
复审:袁 野
终审:叶 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