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正在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清理整治”),即对社会和企业反映强烈的15种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行为进行清理规范和专项整治。
15种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行为包括——
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
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或者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
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
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
利用法定职责或者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
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
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
强制会员单位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展览、评比评选、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
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
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
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会费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
强制性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未按照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
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合理;
其他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
通过此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山西省将制止和查处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规范和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合法合理收费,降低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规模,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
编辑:黄 敏
审核: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