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有关政策公告。其目的在于促进汽车消费,支持汽车产业发展,具体内容如下:
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本公告所称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单车价格以车辆购置税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准;乘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编辑:黄 敏
审核: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