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人社厅、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山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出台《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实施办法》,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政策的基础上,以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制造业企业为重点,进一步扩围到17个行业。
编辑:黄 敏
审核: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