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网安部门依托“净网-2026”专项行动,扎实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0月14日,公安部公布4起网络舆情敲诈典型案例,太原侦办的两案入选。
公布的4起网络舆情敲诈典型案例中,太原市有两起。一是刘某某等人敲诈勒索案。近期,山西太原公安网安部门打掉一个网络舆情敲诈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某科技公司法人代表)伙同周某某、闫某、马某在各大网络自媒体平台注册账号,建立名为“某省商业俱乐部”的自媒体矩阵,通过针对性发布某省知名企业负面网络帖文,逼迫企业主动联系删帖,再以“加入商业俱乐部”“签订宣传推广协议”“赞助商业年会”为名变相勒索钱财。已查明该团伙涉案金额120余万元。目前,刘某某、周某某、闫某、马某4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案件已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二是马某等人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案。近期,山西太原公安网安部门抓获编造发布虚假负面信息、实施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犯罪的嫌疑人马某、崔某某。经查,2023年以来,马某伙同崔某某在各大网络自媒体平台注册账号,编造、发布涉有关企事业单位的虚假负面帖文,并以删帖为名,强迫相关单位组织员工在马某等人经营的体检机构体检,获取非法利益。相关单位一旦不从,马某等人即变本加厉,通过掌握的网络自媒体账号进一步发布相关单位虚假负面信息,实施滋扰、恐吓,严重影响相关单位声誉和工作秩序。已查明马某等人涉案金额200余万元。目前,马某、崔某某因涉嫌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罪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案件已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另外两起案例分别是山东威海的齐某某、黄某敲诈勒索案和湖北武汉的周某敲诈勒索案。
打击涉网黑恶犯罪,离不开广大群众的支持与参与。公安机关提醒公众,一是增强防范意识,主动识别风险。遭遇有组织的网络围攻、恶意敲诈、暴力催收、非法引流等情况时,注意留存证据,第一时间报警求助,切勿私下妥协、助长不法分子气焰。二是积极举报线索,共同维护秩序。发现涉网黑恶违法犯罪线索,可通过公安部、国家信访局、各省级扫黑办公布的举报渠道,电信网络、金融等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互联网平台投诉举报途径,以及各地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公布的举报热线、举报平台、举报邮箱等渠道举报,相关部门将严格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
排版:黄二琴
初审:黄二琴
复审:袁 野
终审:叶 恒